我要笑着忘记你

0人浏览日期:2024-08-05 02:35:18

  一

  十六岁,你送我一只蓝精灵。

  十七岁,你送我一张莫文蔚的CD和一束百合花。

  十八岁,你给我了一个拥抱。对我说,蓝妹妹,好好生活。

  骄傲如我,扬着眉忍着泪,假装不在乎的拍掉你放在我肩膀的手反驳,谁是你妹妹,我不是你妹妹。

  直到你坐着的那班飞机离开地平面,离开这个城市,我才卸下所有的伪装,转过身哭的无法自抑。

  乔之昂,你走后,我便发誓,我一定会忘记你,笑着忘记你。

  于是,从那以后,我便真的很少哭。

  高一下学期,我开始喜欢朝学校旁边的C大跑。

  安歌每次看到我都会一脸贼笑,小丫头,又来选夫。

  我没好气的横他一眼,上次他去学校看我,刚好看到一个男生在对我表白我拒绝。男生当时受伤的问为什么。

我实在想不到理由,抓抓头对他指着旁边C大的方向,一本正经胡诌,我有喜欢的人了,那个人就在C大。

  自从这事儿被安歌抓到把柄,只要我朝C大跑,他便拿这事儿揶揄我。

  其实每次我都挺想暴力解决他的,但碍于站在他身边的你,我不得装出一副可爱豪迈的样子,手一挥,本姑娘来混饭吃。

  你是安歌的好哥们儿,上次你和他一起去我学校找我的。但你不但不和安歌一起揶揄我,反而每次都会笑眯眯的帮我解围,蓝妹妹,你来的刚好,今天餐厅里又有你爱吃的蒜香鸡翅和酥皮汤。

  C大的伙食是出了名的好,我坐在餐厅里吃的满嘴流油。安歌说,真没淑女相。

  你替我辩解,毫无顾忌,大大方方,这样很可爱啊。

  我立马仗势欺人狐假虎威,斜睨安歌鄙视道,听到没!你这种莽夫根本不懂美的内涵,乔之昂这种校草的审美才是大众追求的真理。

  乔之昂乔之昂,没礼貌。安歌又伺机训我,是之昂哥哥。

  这次你也笑眯眯的配合,是啊,蓝妹妹,管你饭这么久还没听你叫声哥哥。

  我们没什么亲戚关系,乱叫哥哥很肉麻。我正经解释道。

  而且!不要叫我蓝妹妹,真的好!难!听!我挥舞着手臂再次抗议。

  你笑,怎么会,蓝精灵里的蓝妹妹多可爱,而且我第一次见你你带了顶白帽子,穿着蓝外套,活脱脱的蓝妹妹。

  我一点都不喜欢蓝妹妹,我鼓着嘴抱怨,爱哭鬼,爱惹是非鬼,什么事儿都拖累别人。

  安歌也难得与我站同一条战线同意道,是啊,微蓝一点都不像柔弱的蓝妹妹。

接着他话锋一转,你没见她在C中那横行霸道的样儿,吃饭有人洗碗,脏衣服有人抱走,身边天天跟着一群男男女女前呼后拥,跟一慈禧太后似的。我真怀疑她给C中那些小男生女生吃了迷魂药,要搁我身边我早揍丫了。

  切,这是人格魅力。我高傲的冲安歌挑眉。

  安歌冷哼一声,不再和我计较。你在旁看着我俩斗嘴哈哈大笑。

  我偷偷的看你开怀大笑的模样,心上繁花叶茂。

  乔之昂,其实不是我不喜欢学校里的男生,实在他们无法和你相较。

  你的身上,有清风霁月的明朗,面容有风轻云舒的俊美,笑起来,仿佛冲破云层的阳光。

  你看我开始说的那句“我有喜欢的人,那个人在C大”真像一个预言,一语成戳。

  二

  你走之后,安歌再没有肆意地在我面前玩笑了。每次见到他的时候,总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小心翼翼的关切。

  微蓝,你还好吧?

  第一次,安歌这样问我的时候,我的眼泪瞬间就在眼眶里充盈,满满的一汪。

我猛然甩甩头,让几乎马上就要掉落出来的泪水缤纷地摔碎在地上,狠狠地。没有任何留恋的。我不要流泪。

  很好啊,我哪有不好?你看,不是好好的。我冲着安歌裂开嘴,勉强挤出笑容来。

  你好就好!安歌说。

  我说过,要笑着忘记你,我一定做到。

伤感爱情《我要笑着忘记你》

  想要忘记一个人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?我在C中的时候就读到过各种恋爱治愈系的文字,那上面说,遗忘一段恋情的最好方式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。恋爱,我有吗?乔之昂,我和你之间有过恋情吗?

  这个问题真可笑,我竟然回答不上来。而你显然也不能给我答案。

  我不要堕进那些烂俗的情节故事里。我,罗微蓝,选择一条更辛苦也更彻底的方式:我考进了C大。我要每天面对着你所熟悉的环境,每天目睹曾经和安歌、你一起度过的每一片时光,我要在那时光的浸泡里逐渐脱掉长长的尾巴——我不要尾巴,我不要当美人鱼。

  时间一直在和我赛跑,我跑的很辛苦,然而我就要跑赢了。

  在见到安歌的时候,有时甚至想不到你了。

  安歌上了C大的研究生,他可以继续和我同在一个校园里。这对于我来说,也许是好事,也许是坏事。但——安歌是为了我。

  夜晚的C大校园静谧得如同远方天籁。安歌约了我,我们在篮球场上缓慢地散步。安歌少有的沉默着。微蓝,现在没有了乔之昂。也许,我可以代替他照顾你。

  听了安歌的话,我并不吃惊,但我没有接受。不是安歌不好,不是安歌不如你,而是——如果那个代替你的人是他,那么,你就永远会成为我生命中的阴影,怎么也抹不掉了。

  我把这个理由坦然地告诉安歌。

  安歌沉默许久,终于笑着回答:微蓝,你长大了。我相信你能照顾好自己。

  再不需要说什么。

  每一段感情的历练都会使人成长,那种成长是被迫的,是不能挽回的。一个倔强的生命,越是有着鲜血淋淋的内心,越是能绽放出如花的笑靥。

  《致青春》上映的时候,我去看了。一个人去的,没有人陪着,安安静静地看完了。很多人都喜欢郑薇,我也喜欢,能够那样勇敢、单纯、不顾一切去爱的女孩子很少很少,在如今的大学校园里几乎已经灭绝。

  我欣赏那个角色,但我不会像她那样做。如果我可以像她,那也许我和你的结局会是美好的。你那么善良,那么心软,绝做不到像电影中的陈孝正那般无情吧。可是,我没有。我期待着一份自然而然的感情,就像瓜熟蒂落、水到渠成,在此之前,我可以欣然享受,可以安然听命,可以放纵心思,可以继续当安歌嘴里的那个放纵的惹是生非的蓝妹妹。

  我倔强,我不够勇敢,但你一早就知道我了,不是吗?

  安歌也知道我,所以他的安慰才那么郑重其事,甚至要以身相许。

  时间过得太快了,快的让人目不暇接。

  新学年开学之后,我有资格被人叫作学姐了。

  多有意思啊——想当初我那么憧憬着的地方,那么仰慕着的学府,还有我牵挂着的你——都在这里。

  想当初的一切都很美好。

  我被舍友拉去参加学生会的迎新活动,人很多,我搬着一把椅子挤过人群。

  学姐,这种事情让我们做吧。一个男孩子的声音,清脆、干净,充满阳光的味道。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诧异,回过头去:弯月似的一双眉眼笑眯眯地看着我。学姐,我叫常韵州,是经管系的新生,请多关照。

  清风霁月的明朗,云淡风轻的笑脸,刚刚脱离稚嫩的略带羞涩的声音——常韵州,一份熟悉的带着特殊味道的气质从他身上发散出来,完全覆盖曾经的记忆。

  你好,常韵州,我是罗微蓝,经管二年级。很高兴认识你。

  走在前面的完全陌生的背影和那清澈、透明的声音一样,是新鲜的内容。

  我终于忍不住扬起嘴角,我的陈旧的记忆开始容纳进新鲜血液,这是真正崭新的开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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